据工作安排,本学期每个月安排一个工作日的上午,为函授、业余和脱产(不包括自考)往届毕业生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考试成绩合格并交齐学费的往届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科领取证书。成绩合格、学费未交齐的毕业生,请先到主楼财务处交费,持交费票据取证。其余时间不发放证书。
正常毕业未取证的毕业生请到班主任处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科地址:C区26号楼109室。
注:本通知只针对函授、业余和脱产往届毕业学生,不包括自学考试学生。
本学期每月证书发放时间:
九月:14日上午
十月:12日上午
十一月:16日上午
十二月:21日上午
20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