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24年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初级)招生简章

时间:2024-05-30 09:34 作者: 点击:

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黑龙江省共建高校,黑龙江大学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人才云集。黑龙江大学牢固树立“立足龙江、面向全国、服务社会”的观念,通过整合、凝练和优化校内外优势资源及校企合作等方式,形成了以人文社科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大学科技园为主的综合性科技文化创新服务体系,努力为高教强省和科教兴国作出积极贡献。

黑龙江大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先后承办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21期,承担了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各类党政干部培训班,累计培训学员超18万人次。2024年获批人社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机构。

一、项目介绍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工作举措,是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点项目,目标是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大数据工程技术领域为国家培养一批数字技术工程师,以满足数字时代变革带来的数字技术人才需求。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13号〕等文件精神,培养大数据领域数字化人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黑龙江大学作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之一,依托学校优质资源和强大师资力量,开展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初级)培训,推动黑龙江数字经济发展,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企事业单位数字技术技能水平,提供高质量的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培训对象

面向我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物理学等专业在校学生(本科应届毕业生或研究生),以及相关专业本校教师。

面向企事业单位从事大数据采集、清洗、存储、处理与分析、大数据开发、大数据挖掘算法、大数据可视化展现、大数据爬虫、大数据运营、大数据架构、大数据治理、信息架构开发、数据仓库研究、数据科学研究、数据预测分析、企业数据管理和数据安全等相关岗位的技术技能人员,或拟从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同时面向零售行业、制造行业、教育行业、医疗行业、环境行业、金融行业等相关行业的从业者,想通过学习大数据技术赋能岗位,提升职业竞争力的人员。

(二)申报等级考核要求

取得初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向评价机构申报初级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技术员职称。

(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3)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培训方向及内容

培训方向:大数据处理(初级)、大数据分析(初级)、大数据管理(初级)。

培训学时:共128学时。

培训内容:理论知识培训+专业能力实训。

四、培训形式

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培训(线上48学时,线下80学时,根据实际情况,线上线下培训学时分配会适当调整)方式。由大数据技术专家教授及行业企业具有丰富项目开发经验的产业工程师组成的师资团队根据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进行课程开发并授课。授课内容包含理论讲解、应用实训讲解、交流答疑和培训考核等。

五、培训收获

(一)学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和课程内容,并且按要求参加培训结业考核。考核通过后,可获得黑龙江大学颁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合格证书》。

(二)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可向评价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申报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考核,经考核合格,可取得评价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具体考试时间及评价考核费用以评价机构公布信息为准(费用自理)。

(三)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人员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参加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培育项目且考核合格,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职称贯通、培训补贴、聘用激励等四方面优惠政策。

1.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的相应学时,可登记为当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全国有效),并可作为参加年度考核、岗位晋升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贯通专业技术职称。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取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有效证明。评价考核合格人员获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可分别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用人单位在聘的数字经济领域各层级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层级的数字人才培育项目培训,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享受贯通专业技术职称政策。

3.实施职业培训补贴。对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项目初级、中级、高级培训合格证书且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人员,分别按照4000元/人次、5000元/人次,6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学员培训补贴;其中,通过国家评价机构考试获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学员,初级、中级再一次性加发评价补贴500元/人,高级再一次性加发评价补贴1000元/人。培训、评价补贴由学员所在单位统一申领。

4.聘用待遇激励。用人单位可根据个人培训及评价结果择优聘用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员,事业单位可按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兑现相应待遇,鼓励企业将薪酬待遇与专业技术等级相挂钩,激励引导数字技术从业人员加强专业知识更新,创造更高经济社会价值。

六、培训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分期开班,每期满60人即可开班。预计开课时间为7月8日(具体时间以群里通知为准)。

报名方式:扫描如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08532 13904501051(同微信)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九州体育网-(中国)官方网站)

七、政策支持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3: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补贴发放流程》的通知


黑龙江大学数据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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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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