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24年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4-10-31 13:39 作者: 点击:

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黑龙江省共建高校,黑龙江大学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人才云集。黑龙江大学牢固树立“立足龙江、面向全国、服务社会”的观念,通过整合、凝练和优化校内外优势资源及校企合作等方式,形成了以人文社科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大学科技园为主的综合性科技文化创新服务体系,努力为高教强省和科教兴国作出积极贡献。

黑龙江大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先后承办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21期,承担了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各类党政干部培训班,累计培训学员超18万人次。我校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可开展大数据工程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密码工程技术三个职业领域的培训。

一、项目介绍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工作举措,是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点项目,目标是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大数据工程技术领域为国家培养一批数字技术工程师,以满足数字时代变革带来的数字技术人才需求。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附件1)、《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13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培养大数据领域数字化人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黑龙江大学作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之一,依托学校优质资源和强大师资力量,开展大数据工程技术(初级)、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初级)、密码工程技术(初级)等职业领域培训,推动黑龙江数字经济发展,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企事业单位数字技术技能水平,提供高质量的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培训对象

面向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从事相关专业的从业者,想通过学习数字技术赋能岗位,提升职业竞争力的人员。

(二)申报等级考核要求

取得初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向评价机构申报初级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技术员职称。

(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3)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1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培训学时安排

培训学时:共128学时。

培训内容:理论知识培训+专业能力实训。

四、培训形式

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培训(线上48学时,线下80学时,根据实际情况,线上线下培训学时分配会适当调整)方式。由专家教授及行业企业具有丰富项目开发经验的产业工程师组成的师资团队根据《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进行课程开发并授课。授课内容包含理论讲解、应用实训讲解、交流答疑和培训考核等。

五、培训收费及缴费方式

(一)培训费

大数据工程技术(初级):2000元/人,包含培训费、资料费等,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初级):2000元/人,包含培训费、资料费等,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密码工程技术(初级):2000元/人,包含培训费、资料费等,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缴费方式

报名成功后将通过黑龙江大学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由黑龙江大学开具培训费票据。

已缴费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学员,可于开班前三天前提出退款申请,逾期不予退款。

六、培训收获

(一)学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和课程内容,并且按要求参加培训结业考核。考核通过后,可获得黑龙江大学颁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合格证书》。

(二)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可向评价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申报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考核,经考核合格,可取得评价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具体考试时间及评价考核费用以评价机构公布信息为准(费用自理)。

(三)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人员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参加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培育项目且考核合格,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职称贯通、培训补贴、聘用激励等四方面优惠政策。

1.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的相应学时,可登记为当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全国有效),并可作为参加年度考核、岗位晋升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贯通专业技术职称。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取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有效证明。评价考核合格人员获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可分别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用人单位在聘的数字经济领域各层级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层级的数字人才培育项目培训,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享受贯通专业技术职称政策。

3.实施职业培训补贴。对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项目初级、中级、高级培训合格证书且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人员,分别按照4000元/人次、5000元/人次,6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学员培训补贴;其中,通过国家评价机构考试获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学员,初级、中级再一次性加发评价补贴500元/人,高级再一次性加发评价补贴1000元/人。培训、评价补贴由学员所在单位统一申领。补贴发放流程参照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补贴发放流程》(哈人社发〔2024〕20号)(附件3)。

4.聘用待遇激励。用人单位可根据个人培训及评价结果择优聘用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员,事业单位可按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兑现相应待遇,鼓励企业将薪酬待遇与专业技术等级相挂钩,激励引导数字技术从业人员加强专业知识更新,创造更高经济社会价值。

七、培训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请有培训需求的单位及个人扫码填报培训信息。预计开课时间为11月份(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一)大数据工程技术(初级)培训大纲咨询

联系人:潘晓鸥(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网络安全学院))

联系电话:13654547858(微信同号)

(二)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初级)培训大纲咨询

联系人:王永超(机电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15846618579(微信同号)

(三)密码工程技术(初级)培训大纲咨询

联系人:杨自恒(电子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451-8660832013134507331(微信同号)

(四)政策咨询、培训报名、缴费咨询

联系人:赵守亮(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451-86608532 13904501051(微信同号)


(报名请扫以上二维码填报信息)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3: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补贴发放流程》的通知

附件4:黑龙江大学2024年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网络安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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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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